「對了,季長崢,你有沒?」
前幾天季長崢戴了一個灰色圍巾,去跟他們挨個嘚瑟的樣子,他們可是熟記於心的。
季長崢漫不經心的把手從褲兜裡面掏出來,在大家面前晃了晃。
一雙灰色的半截露指手套。
咳咳!
他開始還覺得有些奇怪,不好意思拿出來。
萬萬沒想到——
竟然成了大家追捧的存在。
這下,季長崢也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拿出來了。
這一拿,有人酸了。
「沈美雲同志是你愛人就是好啊,正大光明的給你開小灶。」
季長崢唏噓道,「誰說不是呢?」
「我家美雲不止是心靈手巧,還特別會體貼人,她不止給我織圍巾,還給我織手套,對了——」他得意一笑,撩起來褲腿,「還說我要本命年了,提前給我織了一雙紅襪子。」
這——
現場瞬間炸了好嗎?
大家頓時羨慕壞了。
「把這人趕出去,趕出去!」
「就是,有圍巾就算了,他還有手套,有手套就算了,他還有本命年的紅襪子。」
這就離譜了啊。
這年頭誰不是勒緊褲腰帶過日子啊。
別說紅襪子了,就是破襪子都沒幾雙的,甚至好多人冬天都不穿襪子的。
襪子在腳上每天來來回回走路,特別廢布料。
三天兩頭的破洞,所以還不如不穿了。
至於,紅襪子那就更不可能了。
李營長這人賤兮兮的,還忍不住蹲下去摸了下,「你這是毛線襪子?」
這話一說,大家頓時下意識地看了過來。
「不會吧?用毛線織襪子?」
在場的人但凡是結了婚的,就沒人不知道毛線有多貴的。
自家婆娘給他們織一件毛衣,那都是要碎碎念三個月以上的,而且一件毛衣最少要穿五年以上。
所以,在所有的男人們眼裡,毛線等於貴,毛線等於毛衣,等於只能穿身上,還要愛惜的穿,不能弄髒了,弄破了。
畢竟,一件毛衣要穿好多年的。
用毛線織襪子,穿腳上。
那就有些奢侈了啊。
眼見著李營長還去摸,季長崢一抬腿,漫不經心的收了回去,「是呀,羊絨毛線我愛人前段時間,不是去了哈市嗎?」
「特意買了羊絨毛線織的。」
當然,季長崢是不會說的,這一雙紅襪子的毛線是哪裡來的,是沈美雲織圍巾沒完的邊角料,勉強勾了一雙襪子。
本來是打算讓季長崢過年穿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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